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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秦道家天命观的特点

时间:2017-09-09 01:02:50来源: 东盟华商在线
提要:先秦道家基本上都相信天命的存在,并且认为天命具有强大的权威,命不但决定人的穷达贵贱,也决定人的寿夭生死,列子和《黄帝四经》更认为天下的万事万物都是由天命决定的。天命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,天命是早就注定的,人力所无可改变,人的一生都无法逃离天命的安排,但如果具体到个人,则一个人的命好命坏又完全是一种偶然性。道家认为命是神秘的,不可预知也无法言说,而且“命”和“时”缺一不可,而当道家的命论和“时”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就更加具有了一种“自然”意味。

“天命”是先秦哲学研究中一个很重要的范畴。研究者对儒墨甚至法家的天命思想都研究得比较充分,但对先秦道家的天命思想却向来少有探讨。零星的成果有:罗安宪分析了道家对天命所持的一种自然的无可奈何的态度,张海英、张松辉探讨了老子的天命鬼神思想。究其原因,主要是不少研究者认为道家是不相信天命的,道家所说的天是自然义的天,并不包括天的神性义。但事实上道家是承认天命、相信天命的,笔者曾撰文仔细证明过这一点。在这篇文章中,笔者拟探讨先秦道家天命思想的特点。本文认为,在道家看来,天命具有强大的权威,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和不可知性,而当道家的命论和“时”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就具有了一种消极悲观的意味。

一、天命具有强大的权威

先秦道家基本上都相信天命的存在,并且认为天命具有强大的权威。老子说: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失。”认为冥冥之中有张广大无边、疏而不漏的网,善恶必报。这张代表了天意的天网,是令人敬畏的。但老子所言之天,却并不令人恐惧,因为其行为方式遵循着某种规则,所谓“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”,赏善罚恶,丝毫不爽。老子的这种思想是西周时期典型的天命神学思想,也是对三代以来天命思想的继承。如《尚书》云:“皇天无亲,惟德是辅。”“天矜于民,民之所欲,天必从之。”不过在道家大多数人物看来,天命虽具有极大的权威,但其行为方式却并不一定遵循赏善罚恶的原则,列子是持这一思想的典型代表。

列子是个命定论者,在他看来,人的寿夭、穷达、贵贱、贫富都是命中注定的,万物皆有命,万事皆由命,命能制人穷达贵贱,寿夭生死,而人力无所施。

首先,列子认为一个人的穷达贵贱完全是命中注定,人力不能起任何作用。《力命》中,北宫子和西门子两人世族、年貌、言行相差无几,北宫子造事而穷,西门子造事而达。列子借东郭先生之口指出北宫子和西门子二人穷达不同,非关人力、非关智愚,皆是天命如此,并且命好命坏没有任何自身德行方面的原因,一个人的品德不再影响到一个人的命,命让谁穷、让谁达纯粹是偶然的、随意的,没有任何标准和根据。

在肯定了命对人的穷达贵贱的巨大控制作用时,列子便完全否定了人力在天命面前的任何主观能动性。譬如在谈到管仲和鲍叔牙善交、齐桓公善用人时,列子就认为,召忽之死,鲍叔举贤,小白用贤,这些表面上看来是人力的事,其实都与人力无关,而是由背后的天命所决定的。如张湛注云:“此冥中自相驱使,非人力所制也。”管仲与鲍叔交好,自称“生我者父母,知我者鲍叔也”,却在向齐桓公推荐国相时否定了鲍叔而荐举了隰朋,列子也否定了其中人力的作用,认为鲍叔没有相位,是鲍叔的命决定的。

命不但决定人的穷达贵贱,命也能决定人的寿夭生死。列子说:“生非贵之所能存,身非爱之所能厚;生亦非贱之所能夭,身亦非轻之所能薄。故贵之或不生,贱之或不死;爱之或不厚,轻之或不薄。此似反也,非反也;此自生自死,自厚自薄。”人的寿夭生死与人力无关,或生或死,或厚或薄,都是命中如此。

不但生死是由命,在列子看来,那些该生而不能生、该死却不能死的种种情况,也是受天命所制的。《列子・力命》说:

可以生而生,天福也;可以死而死,天福也。可以生而不生,天罚也;可以死而不死,天罚也。可以生,可以死,得生得死有矣;不可以生,不可以死,或死或生,有矣。然而生生死死,非物非我,皆命也。智之所无奈何。

表面看来,求生得生,好像是由于仁德与智力,求死得死,也好像是多行不义必自毙,所谓“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;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”,是个人行为所引起的一种必然结果。但列子认为求生能得生、求死能得死实际上都不是因为人力,而是天命注定如此。如果不是天命如此,一个人根本得不到求死就能死的好福气,因为还有很多求死都不能死的人。卢重玄举了一个极端的例子,如汉高祖死后,戚姬被吕后百般折磨,“断戚夫人手足,去眼,耳,饮药,使居厕中,命曰‘人彘’”,当此之时,生不如死,却求死而不能,这便是“天罚”,而这种求死不得的境遇,也是一种天命,是天对她的处罚。

因此,在列子眼里的天命就具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威,在天命的笼罩下,大如天地、贤如圣智、神如鬼神,都不能发挥任何作用,所谓“窈然无际,天道自会;漠然无分,天道自运。天地不能犯,圣智不能干,鬼魅不能欺”,人只能匍匐在天命的脚下,任其肆其淫威。列子此处所言的命,和西周时期的“天命”虽有名称上的相异,然性质却很相似,并且西周时期的天命,是一个具体的有意志的天神,人们可以通过献祭和祈祷,求得他的欢心,尚有些微可以发挥人力的地方,而此处的命,却更加抽象,而所管理的范围,又似乎更加无所不至。因其抽象,因其无所不至,人便失去了通过祈祷和献祭而改变神意、求得神的眷顾的机会,因而在命的面前,人便更加束手无策,只能一切顺从,万事委之于命。

庄子也是一个命定论者,他认为人生的一切遭遇都是天命决定了的。“性不可易,命不可变,时不可止,道不可雍”,人所能做的,就是通达情理,顺任自然,乐天安命。“无以人灭天,无以故灭命”,对于天命的强大力量,庄子是有深刻认同的,我们可以归纳出他有一个严密的三段论:

饥渴寒暑,穷桎不行,天地之行也,运物之泄也,言与之偕逝之谓也。为人臣者,不敢去之。执臣之道犹若是,而况乎所以待天乎?
天下有大戒二:其一,命也;其一,义也。子之爱亲,命也,不可解于心;臣之事君,义也,无适而非君也,无所逃于天地之间。是之谓大戒。是以夫事其亲者,不择地而安之,孝之至也;夫事其君者,不择事而安之,忠之盛也。
父母于子,东西南北,唯命之从。阴阳于人,不翅于父母,彼近吾死而我不听,我则悍矣。


庄子认为,天下有两个最不能违背的法则:一是命,一是义。父母和子女的关系,是命中注定。子女对于父母的命令,不能违背。天地虽大,没有无君之国,所以人臣与君主的关系,叫做“义”,为臣者有忠于君主的义务,所以君命所指,也别无选择。但在庄子看来,无论是对父母还是对君主的顺从程度,都远远不能与对天、对阴阳的顺从相比。所谓“违亲之教,世或有焉;拒于阴阳,未之有也”。阴阳,即造化,其实也是指天。庄子在这里,构造了一个很严密的三段论:父母之命,君主之命不可违→天命远远高于父母、君主之命→天命更加不可违。所以对天命,人们应该采取一种更加顺从的态度。

《黄帝四经》也认为天命具有强大的权威,天下的万事万物都是由天决定的,如果违逆天意,就会遭到天的惩罚。《经法・国次》说:

国失其次,则社稷大匡。夺而无予,国不遂亡。不尽天极,衰者复昌。诛禁不当,反受其央(殃)。禁伐当罪当亡,必虚(墟)其国,兼之而勿擅,是胃(谓)天功。天地无私,四时不息。天地立(位),圣人故载。过极失当,天将降央(殃)。人强朕(胜)天,慎辟(避)勿当。天反朕(胜)人,因与俱行。先屈后信(伸),必尽天极,而毋擅天功。

天意决定着天下的万事万物,一个国家是否应该讨伐,这也是由天决定的,人只不过是替天行道。人如果违背天意,讨伐了不应当讨伐的国家,就会受到天的惩罚,所谓“诛禁不当,反受其央(殃)”,相反,如果该讨伐的不去讨伐,或者讨伐时没有达到(或者超过)天所要求的标准,也不行,亦即所谓“过极失当,天将降央(殃)”。总之是一切都要按天的意志行事,并且在顺应天道大功告成之后,不能擅自居功,要把一切成功归之于天。只有成功而不归功于己,才不会招来祸患。如下文所言:

故圣人之伐(也),兼人之国,隋其城郭,棼(焚)其钟鼓,布其资财,散其子女,列(裂)其地土,以封贤者,是胃(谓)天功。功成不废,后不奉(逢)央(殃)。

征伐了别的国家之后,一定要把这功劳归之于天,只有这样才能免除天的惩罚,由此可见天命的强大力量和人在天命笼罩下的战战兢兢、小心翼翼。

儒家相信天命,孔子说:“不知命,无以为君子也。”但儒家也重力行,“知其不可而为之”,“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”,最多也只是尽人事而知天命。墨子却是全然的“非命”,不承认人有什么先天注定的命。道家却大多承认天命的强大力量,并且认为人事不能影响天命,因而取一种顺天安命的态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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